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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053123.com  日期: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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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精”方式生育的子女法律地位如何确定某女与某男于1978年7月结婚,婚后多年不孕,经医院检查,是某男无生育能力。1984年下半年,夫妻二人通过熟人关系到医院为某女实施人工授精手术2次,均未成功中国楚文代孕网_北京帝都育婴助孕公司。1985年初,二人到医院,又为某女实施人工授精手术3次。不久,某女怀孕,于1986年1月生育一子。之后,夫妻双方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又长期分居,致使感情破裂。某女遂起诉至法院,诉请与某男离婚,孩子归其抚养,由某男支付抚养费;某男辩称:可以同意离婚,但孩子是中国楚文代孕网_北京帝都育婴助孕公司_妻子以“某女未经他同意以人工授精方式所生,与其无血缘关系,如孩子由某女抚养,则拒绝承担抚养费。关于以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子女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问题,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在立法空白的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判决?在私法领域,遭遇法律漏洞(也即法律空白),法院不得拒绝裁判,办案法官应依据案情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独立判断、权衡最终作出合理的判决,这一过程即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但法律漏洞毕竟属于疑难案件,由于法官个体特征的差异,对法律理解的差别,面对相似的法律漏洞仍有可能做出完全不同的判决,这无疑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力。值得庆幸的是,具体到本案“人工授精”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已经进研究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中指出:经研究,我们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中国楚文代孕网_北京帝都育婴助孕公司_妻子以“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此复函一经发布,在审理类似“人工授精”案例时就被各级法院反复引用。本案当中,某女实施人工授精时,某男均在现场,并未提出反对或者不同的意见;孩子出生后的10年中,某男也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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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养育孩子的义务,应认定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规定,某女所生的孩子应视为其与某男的婚生子女。某女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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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离婚,孩子由某女抚养的,某男应依《婚姻法》的规定支付抚养费。据此,法院判决:准予某女与中国楚文代孕网_北京帝都育婴助孕公司_妻子以“某男离婚,孩子由某女抚养,某男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独立止。应当讲,本案的判决考虑到了孩子利益的维护,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判决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但本文提出的问题——以“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子女法律地位如何确定——却没有完全解决,比如:男女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后男方反悔女方仍以人工授精方式生育子女,该子女能视为男方的婚生子女吗?又比如:男女双方一致同意以人工授精方式生育子女,女方未经男方同意采用违法的人工授精方式产下一子,男方拒绝承认父子关系,法院应如何认定?还比如:男女双方一致同意并以由女方以人工授精方式产下一子,在儿子成年后,三方一致同意解除父子关系,父子关系解除协议有效吗?诸如此类问题,复杂多样,不一而足,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并不能解答因“人工授精”产生的子女法律地位认定的诸多问题。更重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不是法律法规,不具有普遍效力,随着实践与理论的发展,对“人工授精”相关问题的理解可能更加深入中国楚文代孕网_北京帝都育婴助孕公司。多多洛小律师认为,以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子女与抚养其成长的父亲之前形成的关系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拟制血亲,将其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中国楚文代孕网_北京帝都育婴助孕公司。总之,妻子以“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子女法律地位如何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本文主要目的在于科普最高院关于本问题的复函规定,并提出一个新的思路,至于前述抛出的问题如何给出一个经得起推敲的解答,多多洛小律师也没有十分想清楚,还需进一步研究中国楚文代孕网_北京帝都育婴助孕公司_妻子以“思考。先写到这里吧,来日方长,来日再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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